Monday, 4 June 2007

相干与不相干的人

相干与不相干的人,都同时出现在我的生命里。我不敢在此举例,以免开罪那些不相干的人。纵然我狠于下笔,但也不想多生事端,煞费唇舌。但是,我又怎能不提?这些不相干的人跟我的关系,这么滑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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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都认为,好朋友是可以有很多个的,到现在也是。普通朋友呢,也不过如此。如果把意见不和,归咎于人各有志,我没有话讲。但是,以我的观点,意见不和,只是我不喜欢你,并不是人各有志。因为,如果我喜欢你的话,即使你对我拳打脚踢,我也甘之如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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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了一些他人的日记,让我很是失望,有一点浪费时间的感觉。我去问另外一个朋友,对于这篇日记,有何看法?不出我所料,大家都有‘饱’的感觉。我没有看过一篇日记,看到我是想立刻关掉,而且是‘饱死’的那一种。我很讨厌这种感觉,毕竟我看是因为我期待少少的不同。但是,一篇又一篇,到最后,期待已经完全瓦解,不看还好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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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说,有一条鱼骨,哽在我的咽喉,基于是主人家请吃饭,不便投诉,我便默不作声。但是,送上来的饭菜,又是吃到鱼骨,一盘紧接一盘,你讲?!我还可以忍吗?我只好告诉自己,如果我在第五盘又吃到鱼骨,我就要说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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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怪的是,用餐的所有宾客,对主人家的菜肴赞不绝口,却对主人家的鱼骨只字不提,难道是我的喉咙有问题?但是,我吃过了满汉,对于桌上的饭菜,只不过是情谊上的尊重,怎能登大雅之堂?若是横眉冷观,其他的饭客,也不过是附庸风雅,装腔作势,人云亦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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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死的是,我真的是顶不顺那种场面。心里暗骂:妈的!够了吧?!怎知道,主人家还满面春风,得意洋洋,尽情炫耀。到后来,几经完全放开,飞了起来。那还有王法吗?当然没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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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,我给了那么多次的机会,冷眼旁观,还是没有改变的时候,胸口发闷,欲晕作呕 -- 我要离席。我最弱的地方,就是不懂拒绝暗淡不明的情谊。朋友的关系,有时,是要: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。你根本都没有跟他来往,干嘛硬说是朋友?他最近是死是活,你也不知道,还说是朋友?!好心你,别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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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吃饭也没有想过要找他,你也没有他的电话号码。即使是有,你也从没有打过电话给他,短讯也最好发给别人,这种人要来干嘛?我真的不知道。我发觉到这种人很无聊,所以,如果我有一个爱好,其中一样,就是清除我手机里的号码。从来没有在我荧幕上出现过的,也没有这个必要出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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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 friendster 会多出几个莫名其妙的人,我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加他们。有些人,我们笑笑就好,如果你看到我,拜托你也装作看不到,因为我们大家都很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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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写日记,要写就写。我不管你的想法如何,我也不喜欢做回应。没有必要去澄清,如果你不是文盲的话,我希望你明白我的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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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在那边。

Sunday, 27 May 2007

靠近

现在是 2007 年 5 月 28 日,凌晨 2 点 18 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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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是很累了,应该休息,但是我没有。昨天,就是刚刚过的那几个小时,我和这里新认识的朋友,打火锅,喝喝酒,感觉还不错的。好久没在夜里写东西,很是怀念,我很喜欢这种感觉。夜里,静得谁也舍不得把梦敲醒。我就坐在桌前,在一盏晕黄灯下,享受并沉醉着文字的玩味;心情一打开,四处流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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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里,心情都很激昂,像是翻到最高点的浪花,想要触碰最高的那一片天,出类拔萃。夜里,当你把月亮挂上,海水已恢复平静,在怎样兴奋,我也只想静静地躺着,懒得什么也不理。大事小事,最好不要管了,让大脑休息,放一首你爱听的歌,那就够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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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最重要是简单,心情也一样。好笑的是,当你忽然想把一切甩开的时候,回忆总在你不防备的那一刻,爬满心上。我匆忙的脚步,让我感觉到疲累,无暇把多余的影子塞进脑海里。当我不再追赶,不再焦虑地等待交通灯由红转绿;这个夏夜,便是想念的季节:原来这个朋友在心中等了好久... 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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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可惜,夜晚与白天的差距太大,往往要对现实俯首称臣。夜里,什么也朦胧,星光也太美,容易给我自己的想望,在过于单纯的过程中,天真地诞生。就好像这个凌晨,双眼已快要合上了,还是不肯去睡。房间正置二楼,我看出窗外,除了那些街灯,满城漆黑。你在地球的另一边,应该是阳光普照吧?

Sunday, 20 May 2007

身不由己

告诉我你怀念我的文字,因为好久没动笔。说你很想念我的生活里,零碎却又别致的小故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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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11日,我搬家了。不为别的什么,我认为是时机成熟了,所以,应该搬。这一次的搬迁,并不远,同样是围绕于利物浦市中心。之前的旧家,我已经告诉自己,我并不会住上一辈子。所以,眷恋反而会显得愚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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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认为,三思而后行,那没错。但依我的性格,好像并不管用。当然不是叫你做什么坏事,只是,你一般想做的事,通常在三思过后都会做不成。所以,没有什么好去思的。要做就去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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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希望我不再飘浮,不再做无谓的思考。因该是换了新工作的关系,又搬了家,心情好了很多。没有什么东西是适应不了的,只是需要时间。很快,我很满意我现在的情况。你搬一次家,会把东西重新整理。翻箱倒柜后,你看到一个房间整洁干净,蕴化一种归属感,住进去,人也会开心。脱胎换骨?可以这么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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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工作,有挑战性,我很喜欢。公司是附属德国银行,处理几十万英镑的房屋贷款,电脑荧幕上,只不过是数据。交到我手上时,我只想到摊还债务的时候,这些人就知死。公司非常正规,上班没有硬性规定要结领带,但是人人都结的时候,如果你不结,看起来很别扭,以为你不认真对待工作。花了不少钱,去买新衣、新裤、新鞋和领带。那很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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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工的时候,我会认为,如果我做的东西不够多,表示你的能力有限,来来去去,就是做死那几样,那是悲哀,一种一成不变的悲哀。上司很重用我,虽然没有经过正统的训练,但是分配给我很多职责。身为新丁,份属临时员工,我并不气馁,只希望能做出成绩给他们看,表示我的确认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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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你会笑我,我离开马来西亚,为什么还是那么劳碌,满身灰尘,不见成绩。马来西亚人都很现实,以你拥有的资本作依据,衡量你的一切。这种眼光,我不稀罕,也不在乎。不懂为什么,心里面,我依然富裕。纵然现实残酷,但是每个人都有自我痊愈的能力。我不认为我空过一切,我反而自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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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何说起?离开马来西亚,到利物浦,间中的起起与伏伏,让我学会独立,是全然独立。我心灰的时候,绝望的时候,无助的时候,一个人回到房间,躺在床上,我望着天花板,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,你认为谁会帮你?没有。你要自己来,别人有别人的事忙,自己的问题,要自己解决。再加上恶劣的气候,我只有悲观,没有阳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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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同样的事情,发生在马来西亚,我一定选择逃避与推卸。英国不能,逃去哪里?推去哪里?广东话有两种说法,一是“毙嗌”;一是“捉虫”,类似两头不到岸,或自讨苦吃的意思。(自嘲)我很庆幸,透过这次的远行,发现到自己的渺小,同时也相信,努力不一定有收获,但是不努力,肯定没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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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一年前,一户英国人家,送了我两尾金鱼。饲养至今,鱼儿渐大。每每心情烦闷,看看那两尾鱼,在水里游着,心情竟然平定。其实,当我第一天收到它们的时候,我就立刻送人了,只是没人要,只好暂寄我房。一晃眼,养了一年有余,后来,我也不想送人了。那两尾鱼,曾经在垂死边缘挣扎,经过我的一番拯救,竟然生还。所以,我希望凭借它们刚强的的求生能力,鼓励回我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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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万别笑,一个人心快要死的时候,大自然的事物,都会起某种作用,叫你思考。我不是叫你去信鬼神,没有叫你去占卜。自我鼓励是好的,就是不要渗入古灵精怪的想法,那就过分夸张,不切实际。依每个人平均的教育背景,与家庭正常的教养,是非黑白,该与不该,你都了然于胸。问题在于,你选了哪一样,做了哪一个选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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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明白,有些决定,身不由己。

Wednesday, 9 May 2007

我想骂粗话

刚刚看了《Bridge To Terabithia》,男主角是Josh Hutcherson,演技入木三分。看这戏,是无心的,剧情尚算可以,比较吸引我的,反而是他演绎的内心世界。这戏和我上次看的《Pan’s Labyrinth》,有一个共同之处,都是孩子的天真幻想,编织童话世界里的不可思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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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出戏并没有很大的起伏,淡淡一条线,说小男孩结识了一个新女同学,两人常到树林里玩耍,因而变得要好。女孩生性好动,成熟大胆。她告诉小男主角,开放本身的思想,用力想象。很可惜,结局并不如意,女孩越河时不幸灭顶,伤透了小男主角的心。小男主角的演技,我只能说赞。没有想到,还可以看到一出可以牵动心情的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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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夏了,又是一年。终于告别了冬天,四季交替,街道开满了花,树从嫩芽,到一丛浓荫。好久没看到太阳,风变得暖和,大家都穿着凉鞋短裤,往海边走去。而我,正为生活纳闷,真得很想骂粗话。人的一生里,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?我知道!所以我要举手回答!快点选我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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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最快乐的事情,就是成功用你的手指,从鼻子里面挖走,让你麻痒难当的鼻屎!那一刻,真的痛快非常,大快人心!从来没有那么舒服过!一大粒,然后用一指神功,用力弹得远远的,嗤!一声,划破空中!是不是很‘猥’?我也是感觉到很猥。哈!哈!这个跟达叔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效!他说,用厚厚的被把自己盖在床上,把你想放的臭屁全部打进床里面,那个感觉也是不错的,不妨一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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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我要投诉!因为我很肚烂。人的一生里面,除了要感恩,还要不停的投诉,才会提高生活的素质,规范人们的服务态度,争取应有的权益。要不然,他们就会吃饱饭没事做,翘翘脚,吹吹风。所以,我要投诉!我来了英国,没学会几样东西,但是讲到投诉,简直就是吃开了我那一行,瞄准了我的强项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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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讲我吹水,我对整个投诉程序简直了如指掌!当然,如果我是坐在 Masjid Jamek 那些低三滥四的大排挡买东西吃,我是不会期待什么的,马币五令吉,都不到英国的八角。但是,你要我给二十英镑,差不多相等于马币一百四十令吉的时候,咳!咳!叫你的 manager 出来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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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了他妈的新工,路途远到海这样!一个小时半的路程,我真的顶不顺!巴士票又起价,火车票又贵,今天屋主又来跟我讲他要起屋租。我的精神压力已经很大了,百上加斤,雪上添霜,火上加油。好咯!我没有想到要自杀,只是想到要杀人。日子难过,天天过。希望你比我开心。

Wednesday, 2 May 2007

心情

我终于有了一个机会,拥有一台完全属于自己的手提电脑。这近乎是梦想,近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。后来,终于做到了。我不能不感谢,我的弟弟,他让我有这样的感觉。没有几个人能了解,贫家孩子的渴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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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,就是这么一个孩子,不能轻易得到,总是艳羡别人,然后默然接受事实。爸爸妈妈非常了解我们兄弟里,心中的渴望。他们会尽最大的能力,去满足我们小时候,不成熟的要求。而我不知道,这已造成了生活上无形压力,就是想到开口索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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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总说,我不知道赚钱辛苦。而我,的确不知道,也不明了。今年,二十七岁了,不算历尽千辛万苦,但,终于明白,自己若想拥有,就要凭双手努力。我回顾小时候的我,惊然发现,爸爸妈妈的辛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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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回顾,不是一时三刻,是每次想起,他们对两个弟弟和我的牺牲,我会自问:我是否尽孝了?答案,总是否定。那么,那份自责,无法磨灭。我相信,这世上,只有我爸爸妈妈,能为我作出无私的付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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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信念,如果不是我的双亲,我现在不值分文。翅膀硬了,会飞了。但是,若没有他们,我如何能追逐梦想?我相信,妈妈最高兴的时候,是我这个大儿子,陪她去巴刹的时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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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子高过了妈妈,紧随她身旁,拿轻提重,乡里的热情问候,都说他的大儿子真乖,肯陪妈妈买菜。那时,妈妈很开心,我看得出来,因为我站得很近。我多大,对她来说永远都小。好像回到小时候的我,贴着妈妈,不肯走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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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,在你的一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。你未必及时发觉,也未必懂得珍惜。都需要时间的历练,你会觉得很多的人与事,脆弱得可以。我认为,我面对的,是成长中踏实的蜕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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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法会改变,态度也是。我是如何察觉的呢?我猜想,是因为我以前没有过这样的思考,而现在有了,应该是这样的差别,而有这样的想法。



Monday, 16 April 2007

日记的主人

嘿,有人说,想念我的日记了。写日记的主人好忙,忙到喘不过气。忙着生活,忙着工作。相信忙是一种好事,好过望天打卦。PJ、FH & PW 生日,祝你们生日快乐,美梦成真。我没有忘记,只是一时想不起。说过了,忙的人是不会那么有空,写这些日记的。我一直很相信,很无聊的人,才会废话连篇,死不断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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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写日记的感觉很微妙,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,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检不检查邮箱是其次,如果不下笔涂鸦,我会忘了中文是什么。WK 走了,我的好朋友,留下一盏烂灯、一个没有宝藏的木箱,和一个一直下雪的电视机。他走后,好像静了很多,送他离开,我希望不会感觉太孤单,又少了一个朋友。Anyway,生活还是生活,日子还是要过。我又向前走了,后会有期 ... 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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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人问,我的职业是什么?那么,我想,应该叫做生活挑战者。我在 Abbey 看不到前景,虽然是属于 Santander Group,也不怎么样。上个星期,勇气可嘉,跟老板说拜拜,我要离开。我也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,反正就不是要这个,就走吧!来到了 DB Mortgages,部属 Deutsche Bank Group,坐落于 Chester Business Park。我后悔到要死,如果一个月要花 £141 搭火车,加巴士,相等于马币 RM960。扣掉房租 £200,相等于马币 RM1360,我是不是要去跟麻雀争米吃?自杀的感觉又来了... 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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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,换工的决定过于鲁莽。没有办法,木刻成舟,米已成炊,希望就在前方!鼻子高一点,呼吸的空气会新鲜一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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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真的改变了,还有很多东西要做,时间表排得满满,健身房也没有时间去。不好彩,这几天气候转变,病了,房间里又有一条小河。老实说,我真的不够睡,真的不知道在忙什么,东摸西摸又是一天完了。WK 留下一架比我手掌大一点点的电视机,通过这个小箱,我不停地拿着那个鱼骨形天线,东朝西摆,好像用罗盘抓鬼,花的时间比看电视的时间还要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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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放开了,我很开心。很矛盾,太久不写日记也是放开。写日记看起来对我似乎很重要,好像不写下来,马来西亚的朋友就不知道我在做什么。因为如此,我有一种隐形的责任,一种难以摆脱的习惯,向你们汇报,我才能平衡一种没有失去联络的心态,没有被遗弃的感觉。当然,也曾经是我心情宣泄的管道。现在,我能写就写,不想写就不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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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怎样处置,你长年累月堆积的垃圾?这个一定要问你自己,比如说无关痛痒的入门票、一些无聊到要死的精美传单、一些看起来很美却又生灰尘的装饰品和公仔、一些看起来很重要的剪报或杂志,却又十年不看、已经不想再穿的衣服,可是还收着、那些死到不能再死的枯花、一些烂鬼信,好心!我看到都烦,翻翻下,才知道全在地毯下 -- 一个字 - 丢。处理垃圾的时候,要狠心一点,不能留,那会后患无穷。妈妈说,垃圾会招小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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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 HB 形容过我的梦想家居,要好像李心洁在 《鬼域》 的家那样,我很喜欢。呈现了生活上的某种节奏,属于自得的。其它电影里,我见过主角双手抱着棕褐色纸袋,里面装满从杂货店买来的食品与罐头。开了门,亮了灯,踢了双鞋,就放在厨房的盥洗处。打开冰箱,里面散发着黄色光线。摆好了东西,顺手拿出一瓶冷冻的矿泉水,就坐在沙发上,扭开电视机,来回换频。当然,你一眼望去,整个屋子是一尘不染的,窗明几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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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是上等好木所铺成,屋内的构造,并没有太多的家具,看起来宽敞舒适,简单却显得不同凡响。至于浴室,我并不期待浴缸。反而,站式浴室,会很好,把一天的烦嚣都冲走。想是想得美了,不知道能不能有这样的家居?我认为,要做到并不难。首先,要丢掉你手头上的垃圾,那些干花和灰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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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日记,都是生活上的报告,没有什么好抱怨的。为什么?如果你依稀记得王菲的一首歌,叫 《浮躁》。

Wednesday, 28 March 2007

加州阳光

事情有很多的变迁,今天收到了一个老朋友的电邮,他是我去年的一个前同事。为什么说是老朋友呢?因为,我们曾经一起共事,朝见口,晚见面,虽然认识的时间很短,但是我们无所不谈,好像认识了很久。可以为一些无聊的话题争论不休,也曾经跟着大伙儿在暖阳下喝酒,痛快非常,好像人生没有什么事好烦恼,是我在利物浦最欢乐的时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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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朋友,叫 Paul 。他年近四十,忘了他念的是什么科系,但记得他是一个博士。那时,我们两个同时被聘请,算是公司里的新人。但是,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三十六岁!他看起来很年轻,我以为他和我年纪相近。那时说了,很多人都不信。他很幽默,说的英语偏向美国腔,所以很容易听得明白,有别于其他的英国人,也是他纠正我的英文发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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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每天早上八点,都是我和他先到公司。还有什么?当然先拿出我心爱的甜点、豪华饼干 (我是这样翻译的,吹啊!)和我的牛奶,什么都别管,只要准时 Log In ,你就不怕了。他坐在我前面,便分他一点,顺便嘲笑他吃的沙拉像吃草: Why you eating grasses everyday?那时,他因为我每天不同的早餐而露出惊奇的表情,每个人都知道我嘴巴从来没停过,不是拿来吃,就是拿来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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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期间,经理很开通,后来又聘请了一班刚毕业的毕业生,整个部门最年轻就是我们,几乎打横行。我是指, 我们都很好玩,什么都拿来开玩笑,工作又没有压力,又可以叫一份全套英式早餐,整个部门朝气蓬勃。但是,好景不长在,好花不常开,大伙儿又各奔前程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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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ul 为了娶妻,已经移民美国加州。在他临走之前,我们出来喝酒,作一个非正式饯行。他特地带我到利物浦几间很有特色的酒吧,介绍给我认识酒吧的结构、历史、酒类与特征,让我大开眼界。我不敢讲利物浦以外的酒吧,但是利物浦市中心的,了如指掌。你要有气氛的,有拉阔的,歌舞的,经济的,高档的,多类的,年轻的,狂欢的,问我!伦敦是英国最大的城市,但是并不是样样都好,而利物浦真的有很 lively 的酒吧。你要把英国和酒吧分开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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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ul 的电邮里,说加州的阳光很好,我应该去。而且,我会很喜欢那边,海边离他的家只有十分钟路程而已。他还说,美国的美眉会很喜欢我那半咸不淡的英式口音,这个就给他炸到。我要告诉他,我已经认识了新同事,又是只有我们两个新人,典型的 Scouser,学了不少新词汇,到时就去吓他。Jason 的妈妈讲我说美式英语,因为那时还学不全,现在听的英式英语比较多,反而说不出美式英语了。要说一口标准的英语,你必须正确并完整地把 vowel 和 consonant 念出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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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人是不吃太阳花瓜子的,但是吃瓜子是我的绝技之一,不能荒废。我拿了一大包去公司修炼,倒在一片纸巾上,垃圾桶放在脚旁边,从拜一咬到拜五,没有停过。全世界的人都跑来问我,我到底在咬什么?为什么吃到那么起劲,好像很好吃的样子?他们好像没有看过人嗑瓜子,啧啧称奇。我真得不好意思!但是没有办法!好笑的是,John 竟然在耳濡目染的情况下,开始学我嗑瓜子。当你发觉到,你会在某种程度上,带来一种文化改变时,是一件很好玩的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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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世界没有一份工比我这份更轻松了!已经两个礼拜了,我什么也没有做,无聊透顶。我从八点开始,咬瓜子咬到嘴巴酸,上厕所朝拜五次,早餐一个小 break ,下午茶又一个 break ,剩下的时间就是和 John 吹水。John 二十多岁,一看就是典型的 scouser 。他是第一个教我玩 foosball (桌子足球)的人,也是第一个把违禁药品向我揭开的人。他告诉我,利物浦的警察怎样进行贿赂,一些术语,私会党打架的法子。我听了,真的吓倒,好狠!(一般黑!一般黑!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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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公司里面,就只有我们两个新丁,混了几下,胆子越来越大,八点上班,我九点才到,四点就溜人。上班好像度假,什么都不用做,无聊到我问 John 昨晚他吃什么;他就问我带来的午餐是不是有鱼。我上网看八卦;他就上网买衣服。后来,瓜子也越吃越大胆,索性停下手上的事情,一面谈天一面吃,有说有笑,好像野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