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日记的时候,我都是听着歌。很喜欢这首。我也喜欢用歌曲来做我的题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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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说,日记透露了太多私人的秘密。把它写出来,你的意图、思路,过于坦荡荡。白纸黑字,可能容易归类为:人赃并获,证据确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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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想讨论大选,费事又有人来批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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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星期后,我要去 Penzance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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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讨厌上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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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小腹好难,我还在努力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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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瑜伽老师很厉害,把我的双手双脚砍了,也未必摆到他那个没有骨、没有关节的姿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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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满意现在住着的房子,冲凉的时候,水大到好像瀑布。住了英国这么久,我第一次必须把它关小一点,不然我会被冲掉。当然,我也有住过一个地方,我小便的冲力,用力挤一下,都会大过那个冲凉的水压。那是哪里?Tunbridge Wells !!(但是如果不是住那个地方,我可能要用雨水冲凉了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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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开始热了,我把暖炉给关了 -- 不然我会变成盐焗鸡。街道的两旁,开满了樱花。(不是日本才有 ok ?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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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零食好难,很难去控制那个口腹之欲。我曾经有过很恐怖的经验。一口气把五包零食吃完,第二天我就进厂了。严重的喉咙痛和发烧,全部跑来跟我 say hi 。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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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想念一个朋友,但是没有用。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。我们没有吵架,也没有意见不和,只是没有再联络了。原来,友情也可以慢慢变淡,没有升华。我完全可以接受,过客的来去,走出我的生命。我很想看蓝蓝的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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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这段名存实亡的友情,结束我以上一整篇的废话。大家,晚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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